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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祥高某因网上散布谣言,被行政处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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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0-14 11:13:5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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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在当前信息化时代,网络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、交流观点的重要平台。但与此同时,网络谣言的滋生与传播也对社会秩序、公共安全乃至个人名誉造成了严重影响。近期,嘉祥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的典型案例,有力地彰显了法律对于维护网络清朗环境的决心和行动。

    近期,嘉祥网民高某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“重庆出现一狠人,找银行借了500万看病,不用偿还”的视频,引起网民点赞与转发。嘉祥公安迅速介入调查,证实高某所发布的视频信息纯属虚构,系谣言视频,其不仅可能误导广大公众的认知,还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。公安机关依法对高某某给予行政处罚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:
   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    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
    (二)投放虚假的爆 炸性、毒 害性、放 射性、腐 蚀性物质或者传 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
    (三)扬言实施放 火、爆 炸、投 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   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。每个人都是网络生态的建设者与维护者,应当对自己的言论负责。根据法律规定,编造虚假信息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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