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漪漪公主 于 2016-4-7 15:46 编辑
某报记者写的文章,还登在了《钱江晚报——今日桐乡》上 。链接:
把我们这些本来只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业主,写成了“一群为了能免费停车而闹事的贪小便宜的人!”着实让人无比委屈。
修路,更换路灯和监控对业主来说都是好事。但当工程进行到一半(路刚铺好沥青第2天,北半面小区还未完工,并非记者所说的90%,实际50%不到)的时候,细心的业主就发现,小区南面的道路上已经开始划车位线,但和当初物业公示的规划图纸上的车位(规划图纸上是斜线停车位)划分完全不一样。
物业划的车位线是这样的:
这样的:
甚至有这样的:
在询问了物业之后,给出的解释,居然是“这都是专业人士划的!”
天哪,到底是怎样的专业人士,会划出这样的车位来?
而就在此时,小区施工才进行到一半,物业却已经开始紧锣密鼓的发布关于停车位收费的征求意见稿。
人行道改成了马路,规划图上的斜线停车位也没有,甚至整个小区的停车位不增加反而减少,这和物业上门签字时的说法完全不同,于是业主们开始上门向物业问责,但物业一直以手续合法为由敷衍作答,这让业主们变得恼火起来,业主们自发组成维权小组,收集各种信息去找物业对质,无奈都不是法律专业出身,在物业所谓的种种“合法”的手续面前,维权小组们的成员们无力反击。
也许是物业开始担心事情闹大,所以他们叫人重新打磨掉新划的车位线,但,结果是一条新修的道路,瞬间变得满目疮痍。
看到新修的道路变成这样,业主们非常心疼,但同时又变得愤怒,为何物业的行动如此草率和不计后果?
随着维权小组的深挖,越来越多的问题浮出了水面。
问题一、
根据2009年12月1日住建部颁布的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》,该指导规则第32条规定:“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,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,可连选连任,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。”根据该规定,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,如果没有换届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,则原业主委员会自动解散。
通过咨询相关律师,律师认定光大的业委会已经无效。
既然是一个已经失效的业委会,为什么偏偏没有自动解散,反而还在继续行使权力?更可笑的是,居然有关部门还说他们签的合同完全是合法的!
请问有关部门,一个离职的警察继续以警察的身份执法,是违法还是不违法?
还有,请不要嫌我们烦,也不要再让我们自己打110报警自己解决问题,在你看来,这屁点大的事情天天去烦你,是在浪费你的时间,但我们想告诉你,这么屁点大的事情你都解决不了,你还有什么资格坐在这个位置上?
问题二、
早在2015年3月,物业就已经申请动用维修基金,但遭到了业主的反对,当时也有新闻进行了报道, 当时申请的是200万,而且物业的说法是当时建设局并没有同意这次的申请,我们注意到其中一句话: “记者随后又将这一问题反馈给桐乡市建设局物业管理科。该科室相关负责人表示,动用大笔物业维修基金,一般需要小区2/3以上业主同意,再由物业公司上报给物业管理科。至于具体费用的核算,会交由中介审计部门进行审计,最后还需业主再次签字同意,才可开工。”
倘使该科室负责人的说话正确,那么物业在进行第2次业主签字的时候?应该是在签字单上,填写上经过中介部门核算过的申请金额,但是,在物业上门让业主们签字时,签字单上的申请的维修基金的具体金额处是空白的,也就是业主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字。
试问,在被欺骗的情况下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无效: 1、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 2、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 3、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4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5、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
以此类推,在被欺骗的情况下签的字是否有效?
物业为了达到2/3的签字,可以说是煞费苦心,除了欺骗,还胆大到伪造业主签字。
他们公示的表格是这样的:
但我们通过挨家挨户调查,得到的结果却是这样的:
我们来看看,290万维修基金,到底干了些什么?
用了几天就开始返修
请问,这是用了哪家公司的产品,居然能修出这样的路?
再问,这样的路,能用几年?
三问,这样的路怎能通过验收?
2、摇晃的路灯,身边潜伏的“杀手” 轻轻一推,路灯就会摇晃。
你能想象,在小区里面散步,你还需要时刻提防两边的路灯会不会突然倒下来,砸向你和你的家人?
其他小区的业主需要担心这个吗?我们光大的业主需要!
3、家门口的“鱼塘”
改造时用的只有10CM的水管,这样的排水设施,以后大雨,小区就是一个鱼塘。
4、有钱任性,反正不是花自己的钱
小区里面有相当近一半的道路是完整如新的,但是为了所谓的“统一”,硬是将这部分道路也挖掉了,从照片上看,你觉得这些路比新修的路差多少?
还有很大的一部分浪费是草坪砖,这些草坪砖近乎完好,却也被更换掉了。
就这样,290万!被“合法”的挥霍掉了,而留给我们光大业主的,就是这些!
换做是你,你愿意吗?
请不要叫我们“刁民”,我们只是一群捍卫自己权益的“斗士”,因为我们坚信,“黑暗无论怎样悠长,白昼总会到来。”
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,伸出你的援手,下次,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,也会有人给你援助。
你们的回帖和转发,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,谢谢大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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